厦门消防维保检测_厦门灭火器维保_厦门消防设施维保范围及标准
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标准
为进一步规X消防设施、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,确保应急情况下消防设施、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,特制定此规定.
请各单位对照此规定,完善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,要求各单位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台账,进行统一编号,对每一个消防设施设备都要做到"定人管理、定置摆放、定时维护〞的三定管理.
具体维护保养标准参照下列要求:
一、灭火器:
1、灭火器位置应按规划位置进行摆放,不得随意挪作它用,摆放稳固,没有遮挡埋压.
2、铅封与插销均完好无损,未曾动用.
3、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、损伤;压力表指针在绿区表示正常,指针在黄区表示压力过高,可能由于环境温度导致,指针在红区表示压力过低或欠压,需要重新灌装.
4、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、变形现象、铭牌是否完整清晰.
5、喷嘴是否有变形、开裂、损伤;喷射软管是否畅通、是否有变形和损伤.
6、灭火器压把、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、变形、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.
7、灭火器一经开启,即使喷出不多,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充装.
8、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.
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——10年;
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——12年;
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——12年;
二、消防栓与配套设备
1、消火栓周围没有障碍物阻挡,取用方便.
2、检查消火栓外观整洁、标示清晰、无机械损伤与严重腐蚀.
3、每月打开闷盖检查消防栓是否漏水.
4、消防水带在使用后必须进行控水、晾干后才能盘起,防止内衬出现粘连老化.
5、使用后的消防水带必须检查其绑口处是否有松动现象,如有松动,停止使用.
6、消防水带必须按照标准盘起放入消防器材箱内,便于消防水带的快速启用.
7、消防枪头、扳手、水带规格与消防栓的型号相匹配,外观清洁、完好无损,确保随时处于有效使用状态.
消防设施维保范围及标准
(一)服务内容
1.1 本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范围
(1)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;(2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;(3)消防给水设施;(4)消火栓系统;(5)自动喷水灭火系统;(6)配电室超细干粉灭火系统;(7)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;(8)防排烟设施;(9)其他福建省消防要求的维保设施项目。
1.2 中标人负责指导及监督消防监控室
(二)维护保养工作标准
2.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2.1.1 消防主机及联动柜:每周定期测试接地及接线情况并测试报警及联动功能情况。
2.1.2 各级报警控制器:每周定期测试与主机联动情况。
2.1.3 火灾报警探测器:每周抽查测试报警器性能。
2.2 自动灭火系统
2.2.1 水源及供水装置:每三个月测试水泵一次,检查增压设施及水泵接合器的工作状态,每周检查消防水池的水源状况。
2.2.2 湿式报警器:毎周定期检查压力表的水压情况,压力开关及水力警铃的灵敏程度,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末端放水,测试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情况。
2.2.3 各类喷头:每周检查喷头的完好程度,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
2.2.4 配电室超细干粉灭火系统:每月检查一次。
2.3 消防栓系统
2.3.1 消防水泵:每三月进行一次模拟启动,试验并检查压力表的放水阀门是否正常。
2.3.2 室外消火栓:每周定期检查室外消火栓状态。
2.3.3 室内消火栓箱:每周全面检查,箱内设施(水、水带、水等)是否齐全,并进行试水测试。
2.3.4 管网阀门等:每六个月进行维护(包括上油、除锈等)。
2.4 防排烟系统
2.4.1 各类风机(排烟、送风、新风):每月进行手动、联动启停实验。
2.4.2 各类防火、排烟及送风阀:每两个月定期全面检查其开启、关闭灵敏度。
2.4.3 联动裝置:每两个月模拟实验其接受和应答信号的工作状态。
2.5 防火卷帘及防火门
2.5.1 防火卷帘:每两个月检查其手动和联动升降灵敏程度
2.5.2 防火门:每月定期检查防火门的开闭状态,闭门器和防火门锁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
2.6 电器通信系统
2.6.1 通信系统设备:每两个月全面检查一次设备的完好程度,并进行断电实验(含照明、疏散指示等)。
2.6.2 消防电话:每月抽查通信性能,并模拟火灾事故广播。
2.7 各分系统检查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解决,并做好书面记录,每月填报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》。中标人应确保设施完整运行,通道畅通,遇紧急情况可迅速组织人员撤离,保证人员人身安全。